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昨日发出《关于建立我市公办中职学校财政生均经费拨款制度指导意见》,确定明年全面建立公办中职学校财政生均经费拨款制度,且2016年、2017年全市中职学校财政生均经费拨款的加权平均水平目标应高于5500元、6000元。据悉,公办的普通中专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以及职业高中都将被纳入财政生均经费拨款范畴。
按规定,各中职学校需在财政拨款总额内,优先足额安排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个人支出,优先足额安排必要的公用经费和必要的经常性专项经费。
结合办学成本确定拨款标准
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健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我市中职教育科学发展,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满足培养技能型实用人才的需要。按照规定,我市各级政府举办的中职学校的基本办学经费,将依据中职学校的财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按照生均拨款标准和学生人数计算,纳入本级财政公共预算给予保障。据了解,我市将根据不同的财力水平、办学成本(区域差异、学校类型差异、专业类别差异)和现阶段实际生均经费水平,分类确定不同学校的财政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市、区(市)县属中职学校的财政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将根据本指导意见确定的基本目标、基本计算方法和业务口径,科学测算、自主确定。
明年全面建立生均经费拨款制
按照计划,2015年我市将全面建立公办中职学校财政生均经费拨款制度,2016年和2017年分别完成不低于当年本区(市)县生均经费拨款目标的任务。2016年和2017年全市中职学校财政生均经费拨款的加权平均水平目标应高于5500元、6000元(指“小口径”指标)。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强调,从2015年起,各区(市)县须从实际出发,根据办学需要和财力情况,建立财政拨款水平合理增长机制,逐步提高财政生均经费拨款水平。据介绍,对不实行生均拨款制度的其他公办性质的中职教育学校(如国有企业举办的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以及民办中职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安排项目方式给予扶持。 (记者 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