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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视察团呼吁尽快成立校园安全管理机构

九成安全事故发生在校外

视察团调研发现,目前我省学校总体呈现稳定的态势,省公安厅会同省教育厅成立了省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市、县、镇三级参照成立了相应的机构。针对学生溺水事故频发问题,省政府专门下发通知开展专项治理,全省学生溺水人数三年来逐年下降,其中开展的校车专项治理使得全省20403辆校车均安装了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从2009年至2013年,全省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大体呈下降趋势,分别为758人、764人、732人、680人、547人。

但视察团认为,目前全省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的绝对数仍在高位徘徊,我省校园安全问题仍不容忽视。从2010年至去年,我省校园发生刑事案件数千起,根据教育部2012年统计数据表明,我省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为万分之0.524,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排名第18位。

据省教育厅的统计分析,我省学校安全事故有三个明显特点:一是溺水和交通事故占学生安全事故的比例大,其中溺水约占50%、交通事故约占20%;二是学生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中小学生群体,约占学校安全事故的90%;其中95%发生在上(放)学时段、节假日时段,90%发生在校外。三是学生伤害案件发案率低(占学生非正常死亡的5%)。

我省学生非正常死亡率的相对高企或许与学校周边环境的复杂有关。根据视察团的问卷调查显示:不少家长和学生对每天上(放)学时段,校门口交通拥堵、管理混乱问题反响强烈。市民对本地区学校及周边安全环境评价一般的占38%、较差的占7%;学生认为校园及周边安全状况一般的占22%、不太安全的占14%、非常不安全的占3%。

新环境新形势的变化也带来一些新的安全隐患。由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监管不到位,这类人群安全事故频发。日渐发达的网络则加大了学校管理的难度,利用手机、网络对师生的诈骗和传销的案件时有发生。在校园教师宿舍社会化改革后,非校内人员在校园居住,人员混杂,难以管理。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高校停车费处于价格洼地,引来大量社会车辆停放在校园内,带来了交通安全和堵塞消防通道的安全隐患。

近半地市无安全管理机构

在我省部分地区,学校的安全工作机构依然不健全。截至目前,在全省21地市中,仍有10个地级市、近半数县(市、区)教育部门未成立专门的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大部分学校未设置安全专干岗位,导致这些地区和学校出现无专职人员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学校只能招聘老年人看门,无法起到保卫学生安全的作用。

安保力量的薄弱反映我省学校“五无”(无证照、无校门、无围墙、无监控设施、无安保)问题的突出。据省公安厅2013年7月统计,在全省33270所中小学、幼儿园中,无证照的1110所,无校门的980所,无围墙的1237所,无监控设施的10508所,未配备2名以上专职保安员的学校、幼儿园高达17367所,超过总数的一半。

这一现象的背后是资金投入的不足。视察团了解到,2010年,中央下拨校园安防补助资金3.3亿元,专项用于解决我省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五无”问题,同时要求各地合理安排本级财政资金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投入,但我省省级财政至今尚未安排相应的补助资金。

此外,视察团还发现,我省学校安全教育尚未形成系统的教育体系。尽管各地都有一定的课时和教育内容要求,但由于没有专门的课程设置和教材,只能零散地在一些实践课中进行,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教育效果不甚理想。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市民对于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评价非常满意的只占17%,满意的占45%,基本满意的占30%,不满意的占8%;学生认为通过接受安全教育,自身安全和防护意识很强的仅占13%,较强的占40%,一般的占43%,较弱的占4%。

意外死亡赔付成“难题”

事实上,随着近年来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增多,相关话题已成为政协委员的关注焦点。在去年的省两会上,裴立宁等22位省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关于加强大学生意外死亡事件危机应对措施的提案》。

在该提案中,委员们提醒,学生意外死亡事件发生后,最终往往是处于“风口浪尖”的学校承担了全部或主要的民事赔偿责任,巨额的赔付问题已成为学校“难以承受之重”。

由于缺少较为规范的危机应对措施和操作指引,一旦出现学生家长采取聚众闹事等非法手段干扰教学秩序,就会给学校带来极大的压力,并使学校陷于被动和不利的境地,最后迫使学校作出妥协和让步。

该提案认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必然是一个社会化的处置机制,因此,校园意外死亡的社会化赔偿机制也是题中之义。建议应由教育主管部门出面牵头成立处理应急事件的组织机构,专门负责学生意外死亡事件的处置,同时兼采其他各种损失补偿制度,形成一套综合的救济途径,将个人、单位的风险与损失分散于社会之中,从而形成学校法律责任的社会化分担制度。

对此,省教育厅在日前的答复中表示,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成立处理应急事件组织机构的事仍在研究权衡,学生意外死亡事件时有发生,若全部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有可能造成非法上访闹事事件的“汇集”,酿成更大的危机事件。下一步,将积极推动校方责任保险的立法工作,努力实现校方责任保险全覆盖,并设法引进社会团体成立学生意外死亡赔付互助资金,健全矛盾化解机制。

吁加快校园安全管理立法

对于上述问题,视察团建议,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成立由政府分管教育和公安的领导为组长或牵头人的工作机构。尚未成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的市、县(市、区)政府,要抓紧整改落实。各级教育部门也要设立专门的学校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针对资金不足的问题,视察团建议,可参照中央设立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安防补助资金的做法,相应设立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资金,纳入本级政府年度预算,确保消除“五无”问题。省教育厅应加快省级视频监控平台和校车监控平台的建设,逐步实现对全省校园的信息化、现代化监管。

在安全教育上,视察团呼吁应根据青少年心理成长特点,借鉴日本、台湾地区等开展生命教育的经验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研究。除了进一步明确安全教育的课时、内容、师资等标准,教育部门还要加强学校安全教材的研发力度,结合青少年成长规律和特点,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季节、不同地域编写易懂实用、便于操作的安全教育教材。

目前,辽宁、云南、深圳、宁波等地已经相继出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省教育厅也于2006年起草了《广东省校园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但视察团认为,虽然该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十二届立法项目C类计划,但立法进程严重滞后于当前学校安全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建议有关部门加快此项法规的立法进程。

关注

无传统刹车装置自行车风行校园,视察团建议: 严禁“死飞”自行车进校园

最近,一种色彩绚丽、名为“死飞”的竞技性自行车在一些高校和中学悄然流行。

然而,由于没有传统的刹车装置,可以自由拆卸部件,“死飞”自行车的大面积流行给校园安全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省政协第11视察团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国内已发生了多起由骑行“死飞”引发的交通事故,建议社会各方对此引起高度重视,严禁“死飞”自行车进校园。

一周可卖出二三十辆

“死飞”自行车到底有多流行?笔者近日走访了几所大学周边的自行车车行,发现该车正在受大学生的追捧。一所大学附近的车行老板透露,每个新学期,车行都会进货二三十辆,一般一个星期就能全部卖出,正值学期末,他的店里只剩一辆。

“‘死飞’很酷,而且‘死飞’没有后座,这样可以免受载人之苦了。”大三学生小黄表示,“死飞”外形漂亮新潮,骑起来刺激。

笔者观察这种名为“死飞”的自行车发现,它的车头安装了一个刹车装置,虽然是起保险作用,但如果速度过快,突然刹车,骑行者一般反应不过来。车行老板表示,忘记踩踏板刹车时,“死飞”随时会有翻车的危险。

小黄坦言,由于“死飞”并没有安装传统的刹车装置,只能依靠脚刹,如果骑行过快,遇到突发状况时很难一下子刹稳,只能在稍远的地方就开始脚刹,“传统的自行车轮胎较宽些,死飞的轮胎很细,如果把握不好很容易失衡”。

小黄说起一件意外,有一次在校道上,因为顾着和朋友聊天,没有留意车子的状况,车子失去平衡就拐进公路边沟道里,他也摔了一跤。

大一学生小杨表示,为了安全起见,他在车头组装了一个刹车装置,虽然学会了脚刹,小杨还是习惯手刹,担心出意外,小杨在校内也不敢骑得过快。

最高时速是普通单车2倍

笔者随后走访了大学附近的3家自行车车行,发现有两家出售“死飞”,其中一家车行摆放着6辆不同颜色的“死飞”,价格在280元-320元间,如果是实心车胎,则要追加100元。师傅表示这样价格的“死飞”可以满足大学生的需求。

没有出售“死飞”的自行车车行老板表示,“死飞”相当于一次性自行车,轮胎容易坏,也不好维修。

有车行师傅透露,目前“死飞”的消费者九成都是学生,因此下学期车行还将继续进货。“虽然‘死飞’不允许骑上公路,但大学校园管理得不如公路严格,如果安装一个刹车装置,依然可以出售。”

对此,视察团认为,与普通自行车在前后轮有两个制动系统不同,“死飞”的刹车功能只能靠脚踏来实现。因此,普通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30公里,刹车距离不超过2米,但“死飞”最高时速可达60公里,刹车距离在高速行驶时是普通自行车的2倍至3倍。

据了解,一辆“死飞”的重量约为20斤,普通自行车在25斤左右。而刹车装置安装与否,则取决于购买者的需求。

不少委员表示,由于普通自行车基本没有年龄限制和技术含量,也没有特殊的道路要求,因此不需要专业保护设备。但“死飞”则是专业人士作为竞赛、表演和娱乐的一种特技车辆,需要经过特殊训练,并佩戴头盔、护膝等保护设备,应该在专用场地使用。

建议从销售上加强管控

据了解,目前,福建省教育厅明文规定“死飞”不得上路和进校园,要求各地中小学切实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严禁中小学生骑“死飞”等无刹车装置的自行车上下学。视察团呼吁职能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严禁“死飞”进校园。

视察团建议,目前交管部门要加强对“死飞”的管控,尽快作出明确规定,对没有安装制动装置、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死飞”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适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在骑行“死飞”自行车时间较为集中的学校上下课、夜间、周末等时段,利用路面执勤点及检查服务点,有针对性地布置警力实行专门查纠,对影响道路安全管理的骑行行为,执勤民警可依法处罚。

在生产、销售环节,视察团认为,作为极限运动,“死飞”不能作为一般商品随处可买,要加强管控。在销售渠道上要有特殊要求,对经销商必须要求有特殊营业许可证,对购买者的条件也应作明确规定。

■声音

省政协教育界别发言人、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副主任邓静红:

尽快成立校园

伤害事故仲裁委

问:从这次调研来看,在校园安全方面,你感觉哪些问题比较突出?

答:从调研来看,“五无”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中小学和幼儿园,“五无”的占比很高,许多学校既没有校门,也没有围墙,问题比较严峻。

在我省的欠发达地区,中心镇的学校基本都配有保安,但在偏远的乡镇,“五无”的问题就比较突出。

问:你觉得根源在哪儿?

答:归根结底还是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教育的总体投入不足,对学校落实安保力量就会有所牵制。近年来,我省逐步提高了生均拨款,但从学校来看还是“杯水车薪”,关键是学校的办学经费基本都来自于生均拨款,按照规定,光学校的办公费用就有17项。

只依靠生均拨款,对于小型学校来说比较吃力。比如目前在村镇一级,一个年级只有2个班的现象大量存在,如果严格按照生均拨款,6个年级总共12个班级,按照省财厅的测算一年的公用经费才70万元,开学后每个月的经费只有8万元左右,而各样开支都要从这里出,这样,校园安保根本无从做起。

所以,办学经费的划拨要按照校园教育规律来核算成本,对于学校安全保障这一块的开支,必须要列支专项经费,因此可以探索用专项拨款的形式来充实相关资金。

问:现在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学校承担了比较大的压力吗?

答:是的,关于校园安全事故,目前对于责任认定及事故赔偿,都存在着权责不对等的问题。事实上,校园的安全事故涉及社会上许多安全责任的主体,但由于各自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明晰确定。导致现在一出问题,行政管理责任就让学校承担,事实上由校长来承担,校长因此扮演了无限责任人的角色。

其次,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怎么来认定赔偿,也是一个难点问题。目前的途径大致有三种:协商、调解和法院审理。但在操作中,协商和调解,双方很难达成一致的意见,至于法院诉讼,中国人传统又不愿意走这条路。

问:对此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答:目前按照校园伤害事故调解办法,安全事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来调解,但这样通常缺乏专业性和权威性,无法博得学生家长的认同,其实相关调解工作不一定要由教育部门来牵头。

我建议广东应该尽快成立校园伤害事故仲裁委员会,广泛吸纳来自公安、医院、教育、法律等阶层的意见人士,对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厘定与相关赔偿问题进行第三方调解。

问:对于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生命教育有什么建议?

答:安全教育应该从娃娃抓起,目前在义务教育阶段,对于应急救护的教育没有一个全面的统筹规划,也没有明确固定的课程和相应的课时,当务之急是要加快推进相关课程的开发,拟定授课的要求,培养出一批安全教育的专业老师。

更重要的是要加快教育体制改革,使得教育更加回归学生的全面发展。目前我省在推进中考以及小升初考试改革,可以探索将人身安全的常识纳入考试内容,总之是要尽快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行政部门与教育人士的视野。记者 骆骁骅 实习生 韦娟明 通讯员 刘力强 户治国 王光飞 总统筹:杜重年 王更辉 王垂林 执行:梅志清 施志全 徐林 赖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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