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东华初级中学的副校长梁某,今年9月2日向陵水教科局实名举报,称该校违规多收取学生考务费,并用这笔钱进行高消费。近日,经陵水教科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给予东华初级中学的乱收费行为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并要求该校校长赵某、副校长郭某向陵水教科局作出书面检讨。
陵水黎族自治县东华初级中学
实名举报 副校长举报学校多收考务费并用于高消费
今年9月2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东华初级中学的副校长梁某,以一名老党员的身份,向陵水教科局实名举报,称东华初级中学6月份以考务费的形式,违规多收取学生考务费,并用这笔钱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
梁副校长告诉记者,今年中考前,该校向每个毕业生收取了250元考务费和12元餐费,其中一部分是违规多收取的。中考结束后,校长7月2日组织初三年级教师及学校领导,一起去陵水县城的天福海鲜酒楼消费,“学校的报账员订了三桌饭菜,每桌售价至少上千元。”梁副校长称,当晚他们还意犹未尽,去了KTV唱歌,花销同样不小。梁副校长怀疑,学校是用多收取的学生考务费进行消费的。
校方回应
多收的费用已退还学生,公款消费一事不属实
对此,东华初级中学校长赵某解释说,多收的费用是代收费,多退少补。学生中考时,她正好外出学习,所以没来得及让学校结算,准备后期结算理清后再退还给学生。
但记者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代收费必须按月或者按学期结算。而被多收取费用的东华初级中学当期初三毕业生,直到7月份领取了毕业证,也没收到学校退还的多收取的考务费。梁副校长9月2日实名举报后,校方才于9月8日开始退款工作。
7月2日组织吃饭唱歌又是怎么回事呢?是否真如梁副校长举报的那样,是用多收取的考务费进行消费的呢?对此,校长赵某称,他们确实曾组织校方员工聚餐娱乐,但钱都是私人出的,其中在海鲜酒楼消费的1500多元是她私人请客,唱歌也是员工个人请客,与公款无关。
县教科局
学校共多收学生15600元,已处理相关当事人
据了解,梁副校长实名举报后,陵水教科局组织纪检人员进行了调查。
陵水教科局徐局长介绍,经调查了解,东华初级中学确实多收了每位毕业生120元的考务费,总计15600元。对此,校方的解释是,这笔费用是代收费,多退少补,但中考后老师放假了,直到开学有人反映后,学校才把款项退还给学生。徐局长说,组织老师吃饭是外聘的校长自己请客,当晚去KTV唱歌,则是一个老师中奖了请客,均没有使用学校收取的费用,因此,县教育局在处理这起事件时,只认定东华初级中学违规乱收费,而且事后该校也把款项退还给了学生,所以只对当事校长赵某和副校长郭某,给予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并做出书面检讨的处理。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梁副校长表示无法接受,他认为,虽然教科局认定了学校乱收费的事实,但对这笔款项的去向没有交代清楚,难以令人信服。如果没人举报,这笔钱会去向何处?
调查通报
东华初级中学乱收费被通报批评
教科局要求两名校长作书面检讨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科局陵教科(2014)747号文件称,今年9月,陵水教科局接到举报,东华初级中学存在中考后没及时公布学生考试费和其他费用的情况,陵水教科局派出纪检组到东华初级中学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东华初级中学在今年中考期间,收取学生考试费用每人250元,其中130元为考务费,120元为代收的其他费用(包含用车费用、饮水费用、拍照费用)。该校在6月27日中考结束后,未将收取的学生考试费及其他费用结算并公示,且剩余的其他费用也未及时退还给学生,直到9月8日才把剩余的其他费用全部退还给学生。该校在没有规定收费项目范围的情况下,代收学生其他款项,违反了我省有关收费的规定,属乱收费。
近日,经陵水教科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给予东华初级中学的乱收费行为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并要求该校校长赵某、副校长郭某作书面检讨。(海南特区报记者 廖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