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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条例实施月余 部分小区仍受小广告困扰

文明行为大家谈

近日,记者接到市民反映,走访本市多个居民小区后发现,《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一个多月,仍有不少小区楼道内贴满小广告,破坏环境存在隐患。

昨天10时左右,记者来到红桥区西于庄街草原楼小区。在该小区1门一楼,记者看到,楼道窗户玻璃和楼梯台阶贴满了小广告。同样的情形也出现在其他楼门内,很多小广告还被贴到居民家的防盗门以及各楼层的电表闸箱、宽带接线盒、信报箱上。“一个多月前,大家费了好大劲,刚刚把楼梯上粘贴的小广告铲了一遍,但没过几天又卷土重来了。”居民张先生说。

昨天14时左右,记者在南开区兴南街紫光苑小区5号楼7门看到,送奶箱、楼道门锁上贴上了不少小广告。在距离紫光苑不远的聚英里小区7号楼7门,小广告甚至贴到了“社区服务公示牌”上。

北辰区普东街强宜里社区居委会主任崔玉娟告诉记者,要让这些小广告“无缝可钻”,就必须有效阻止这些张贴小广告的外来人员进入楼道里。从2012年开始,该小区各楼门都安装了门禁系统,但一些居民怕麻烦,经常敞着楼道门,让贴小广告的人有机可乘。据崔玉娟介绍,目前该小区采取了居委会、物业和各楼门长三级联动的网格化管理,加强监控、监管和保卫巡逻力度,减少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同时,对各楼门门禁系统定期检修,确保门禁无故障并提醒居民养成外出时随手关门的好习惯,还组织社区居民和志愿者定期对楼道张贴的小广告及时铲除粉刷。

记者发现,在河西区体院北环湖南里、环湖北里、津淄东里等安装有门禁系统且24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小区楼道内没有发现乱贴小广告的情况。

5月1日起实施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乱涂、乱画、乱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有碍城市容貌的,处二千元罚款。

记者随后联系了红桥区和南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将把有关情况通知属地街道城管部门,对小广告泛滥的墙壁进行粉刷、遮盖,并加强在各小区内日常巡视。居民如果发现随意张贴小广告的行为,可以打电话向居委会或所属街道办事处举报。(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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