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省今年将启动农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今后,长期在农村任教的住房困难教师将住进由政府新建、改建或租赁的公租房,逐步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难”问题,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农村安心从教、长期从教。
安徽省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城镇化和农村学生生源变化的特点,与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特岗教师计划、支教计划等工作相衔接,按照最困难、最艰苦优先的原则,制定农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从今年起,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建成入住一批农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使农村教师住房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对农村教师住房需求较为集中的地方,安徽提出,允许地方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利用学校或乡镇自有土地,“定向建设”面向农村教师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对农村教师住房需求较为分散的地方,可结合乡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农村医疗工作者、科技人员、扶贫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住房问题统筹解决,因地制宜推进。
记者了解到,为了加强对农村教师公租房的管理,安徽省住建厅要求,农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不办理分户产权手续,只租不售。其配租情况要纳入当地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同时本着公益性和周转性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可进可退”。在满足农村教师需求的前提下,富余的非校园内公共租赁住房也可提供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租赁使用。(记者马姝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