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卢起诉北京邮政速递被法院立案
“这个案子我们可以接,你准备一下材料。”27日下午,小卢(化名)接到了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打来的电话,26日,她递交的诉状和证据目录,没想到这么快就接到了法院的立案通知。
刚大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小卢起诉的是北京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邮政速递)在招聘时存在性别歧视。28日上午,小卢带着材料和诉讼费赶到顺义区人民法院,法院正式立案。
遭遇歧视
试工两天被告知“不批准”
小卢,1990年出生于吉林市,2014年6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油画系。大学毕业后,她只身去了北京。小卢说自己更喜欢相对自由一些的工作,去年9月末,她在网站上看到了一则招聘信息———北京邮政速递招聘快递员。“快递员不坐办公室,跟不同人打交道,我喜欢。”虽然,只限招男性,但她还是决定去试试。抱着这样的想法,小卢投了简历,让她没想到的是,当天下午就接到了面试通知。第二天,她如约赶到北京邮政速递某营投部面试,因为只招男性的限定,通过一番努力后,她终于说服负责人试做两天。
在试工的两天里,小卢跟着其他男快递员一起分拣、装车、送货。在日记里,小卢写道:“工作量大,东西有重的,但有车、电梯,也不是做不了。”
两天下来,小卢赢得了同事们的认可,主任也让她“十一”假期后来签合同。但当小卢2014年10月8日再来递交入职材料时却被告知“等”。“等了快一个月,主任助理给我打电话说‘总公司不批准,一线员工不招女性’。”小卢还想争取,但对方不给提供总公司电话。
法律维权
想让更多女性警醒
小卢想起了“全国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曹菊案,“我是不是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小卢也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说到法律维权,其实跟我过去参加过女权活动有关。”小卢说,她大四下学期,曾参加“美丽的女权徒步”,跟随女权主义者肖美丽从郑州徒步到了广州,全程走了110多天。除了参加徒步活动外,她在北京还加入了女权志愿小组“BCome”,并参演反对性别暴力的话剧。
在公益机构的帮助下,小卢联系上了曹菊案的代理律师刘明辉和长期关注性别平等的律师李艾,经过一段时间的搜集材料和沟通,26日她递交了诉讼材料。“我要求法院维护我的平等就业权,要求北京邮政速递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小卢说。
“你起诉的是国企,不怕官司打不赢吗?”面对新文化记者的提问,小卢说:“当时没这样想,现在很多快递公司都有女快递员,国企更应该尊重女性,给我们平等的就业权。”小卢称,无论官司输赢都要试试。“我告北京邮政速递,就是想让更多的女性在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要放弃抗争。”
■专家说
该企业应承担歧视的后果
“虽然政府三令五申,但招聘时的性别歧视仍然屡见不鲜,而进行维权的女大学生却屈指可数。”本案代理律师刘明辉表示,“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妇女在各项社会和家庭生活中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就业权作为女性最重要权利之一,却长期受到侵害,这实际上是违法的,也严重违背我国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
“该邮政公司拒绝小卢,仅仅因为其是女性,而罔顾其他的能力条件,该企业的做法属于性别歧视,应当承担歧视的后果。”刘明辉说。
■查法条
送快递不属妇女禁忌劳动
女性真的不能从事快递员的工作吗?昨日,长春某快递行业的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告诉新文化记者,公司内确实存在少量女性快递员。事实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中,送快递并不属于禁忌妇女从事的劳动,《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里也明确规定“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的规定。昨日下午,新文化记者试图联系北京邮政,但查到的号码均无法接通。
看分析
女大学生就业遭歧视原因有三点
2011年,全国妇联发展部发表的《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状况调查报告》指出,56.7%的被访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感到“女性机会更少”;91.8%的被访女大学生感受到用人单位的性别偏见。被访女大学生中,21.1%的人“经常”感觉到性别偏见,25.3%的人“时常”感觉到,45.4%的人“偶尔”感觉到。
另一方面,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在2010年发布的《当前大学生就业歧视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在应聘过程中,68.98%的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
另外,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公布女大学生求职遭遇歧视研究报告,报告称,女大学生遭受歧视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女大学生毕业后工作不久就会面临结婚和生育的问题,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雇主多会选择男性求职者;其次,从身体情况来说,大多数雇主认为女性求职者相比男性求职者身体较差,不利于安排工作;再次,大多数雇主认为女性求职者可能更注重家庭而非职业发展,这将导致责任心、进取心降低。(新文化报记者 王跃 实习生 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