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文园中学初一 6班有个叫阿文的学生,最近被当地妇幼保健院诊断为“孤独症谱系障碍”,也即自闭症。其因扰乱课堂行为和威胁性语言等问题被家长投诉,学校一度拒绝其进入课室的事件。46人的班级已有42家长联名向信访局、教育局投诉,要求把阿文和其他同学分开。(12月15日《南方都市报》)
家长联合抗议,要求“驱逐”特定孩子的案例,此前在各地时有发生。对此,舆论总倾向于冠以“多数人暴力”之名,继而加以批之。但,从阿文一事来看,评判其中是非曲直,或许并没那么简单。
患有自闭症的阿文,在学校内肆无忌惮、随意捣乱,也难怪家长们会愤怒不已。一旦这种原始的“愤怒”,无法受到健全规则的约束,就注定会衍生一系列的冲突事件……那些不断奔走、施压的家长们,会怀着“拯救孩子”的使命感,抱持“受害者”的无辜心态,采取种种强势的、挑衅性行动;而学校的主管者,也乐于迎合这种群体诉求,以某种“从谏如流”的姿态,顺势对“不受欢迎的学生”施加隔离。
悲哀的是,关于处置“特殊学生”的方式,固有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并未作出缜密的预设安排。这客观上导致了,任何一起个例的最终结果,都要取决于现实的力量对比和直接的群体博弈。以阿文事件为例,数十位家长的“联合施压”,以及校方有意无意的“偏帮”,自始至终都让阿文及其父亲的“抗争”,显得孤立无援。若非媒体适时介入,他们注定只会在某种无力感中越陷越深。
当然,在我们的教育传统中,同样有“不放弃每一个学生”的价值信仰。可是即便如此,那些特殊学生、捣乱孩子,还是会被每每视作异类,而被提防、被歧视、被区隔。此一现象是否说明,空洞、抽象的道德宣示,从来都无力约束现实层面的狭隘算计?事到临头,教育者和家长们,总是能找到各种理由,来说服自己的良知,甚至将赤裸裸的“伤害行径”合理化。
善待“特殊学生”,或者说“以合理方式对待特殊学生”,从来不能寄希望于,那些临机决断式的道德自觉。唯有在事前就对此类事态加以针对性说明,并由主管部门制定完善的业务操作规范,才能彻底规避各种形式的“临时伤害”。当然,这个过程,必然要允许不同利益主体、不同专业背景者的充分参与,其后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拟定规范。 □蒋璟璟(华西都市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