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河北秦皇岛市,燕山大学18名大学生见到一名女子在海水中沉浮,于是手拉手地连成一条三四十米长的“人链”,走到海中,将女子救上了岸。众多媒体在微博、网络上转发了这条新闻,“让大家为大学生的勇气点赞”。
18名大学生冒着生命危险、在冰冷刺骨的海水中救人,他们的勇气当然值得褒扬,正能量也应该被广泛传播。但在媒体一片叫好、网友一致的点赞声中,我还是得说:这种“手拉手下水救人”的方法太危险,不值得提倡。
事实上,之前已经发生了那么多情节雷同的悲剧——
2011年4月26日,安徽六安市4名小学生手拉手去救落水同学,结果5人一起溺亡。
2012年6月9日,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附近的松花江边,1名女中学生在岸边洗手时不慎滑入江中,5名同学手拉手去营救,不慎一同落水,最终造成4名少年遇难。
2013年5月11日,广东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8名中学生到东江边烧烤,其中一男生滑入江中,4名同学手牵手施救,一齐落入江中,最终5名学生一同溺亡。
这么多惨痛的悲剧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岂能“哀之而不鉴之”?其实,这种“手拉手救人”的方法是非常危险的,反而容易酿成更严重的伤亡。之前发生类似惨剧之后,已有救生专业人士指出“人链”危险,不应再尝试。不能因为这次秦皇岛市大学生手挽手下海救人,没有造成伤亡,媒体在弘扬正能量时,就不提示个中严重的风险。不能把这种错误的救生方式本身,当成“正面典型”的一部分予以传播、颂扬。
没错,我们痛恨见死不救的冷血,我们也害怕社会的冷漠。救人是尊重生命,妥善保护自己也是尊重生命,是避免严重的社会风险。救人需要勇气,但也同时需要智慧;特别是在江河湖海的特殊危险环境中救人时,更要敬畏专业知识和专业人士。在没掌握基本的救人技巧,甚至本身就水性不佳的情况下,就尽量不要贸然下水救人。积极报警、呼救,一样也是在履行公民的社会责任。不轻言“舍己”、不轻言“奋不顾身”,这不是冷漠,而是对生命负责。
所以,对这次秦皇岛18名大学生手拉手救人事件,负责任的公共媒体,除了积极弘扬大学生救人的勇气,更要向公众揭示“手拉手救人”的巨大危险性,特别是要向喜欢集体活动、又缺乏社会经验的未成年人明确提示:这种救人方法不可取,不要再尝试了。
(沈彬 知名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