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黑龙江肇东市数千名教师因为薪资待遇问题集体罢课,导致多所中小学被迫停课。随后,肇东市政府提出解决方案,将教师每人的平均工资提高了772元。然而,仅仅过去不到两周时间,黑龙江多地再次出现了类似的教师停课维权事件。(11月30日中国广播网)
维自己的权,罢学生的课——不管怎么说,“停课式维权”已经突破了教师职业底线。工资问题、养老问题,可能确实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但不得不说的是,以停课为筹码博弈劳资关系,本身已带有“权利挟持”的意思,于法治背景观之,起码不该是首选,更不能成为示范。
但不能不深思的是:为什么在薪资权益的诉求上,多个城市不约而同地出现了“肇东式维权”现象?这个问题恐怕要从三个层面来反思:一是各地教师待遇上的所谓“历史遗留问题”,不可能永远遗留下去。再久远的欠账,也总要有还债的一天。与其让老师们自下而上地蕴蓄戾气,倒不如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地纾解矛盾,防患未然。别的不说,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2008年《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2012年《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都明确要求,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仅此一点,涉事地方敢说问心无愧?
其二,在教师待遇问题上,权利救济通道是否顺畅无阻?在权利保障体系中,不管是有理的无理的、声音高还是沉没的,都应该被制度设计同等尊重与对待。那么,在这些地方教师公开发表维权书、抑或高调走上街头之前,究竟是他们不曾言语、还是他们的话语权被屏蔽或忽略?
停课未必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地方部门在停课面前摇摆的姿态:如果过于强硬,又担心工作不到位的“老底”被晾晒;如果过于软弱,又可能成为“破窗效应”中的炮灰。于是在变味的“稳字诀”政绩观下,原则恐怕就要妥协于群体事件的影响。如此一来,不仅权力作为欲盖弥彰,更为周边地方平添压力。
客观地说,教育支出4%的占比刚到位,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深度调整的当下,一下子要地方部门在教师薪资待遇上真正实现“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恐怕也是捉襟见肘的事情。但不管怎么说,主动关注教师权益短板、关切教师利益诉求、敬畏程序正义,总比等着他们“停课维权”更有意义。有一点是肯定的:账,可以慢慢还,但守卫原则与底线,不能兀自乱了阵脚。 □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