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中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林中心学校三年级一名学生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工作小组,对此事故进行调查。今天,保亭通报了调查基本情况。
经调查,11月21日中午1时左右,南林中心学校三年级一班住校生刘浩(8岁)、吉某俊(8岁)、陈某超(9岁)乘生活老师午休时偷偷溜出校外玩耍,因觉得热,三人便说好一起到离学校1公里外的南林河上游洗澡。刘浩脱衣服时不小心滑落到水里,吉某俊拿竹竿跑去叫刘浩抓,但刘浩没有抓住,沉入了水底。吉某俊、陈某超两人因为害怕,返回学校后没有向任何人提起刘浩落水的事情。
下午上课时,科任老师发现刘浩不在,就在班上询问,吉某俊、陈某超由于害怕,谎称刘浩跑回家了。科任老师因不是班主任,没有联系电话,无法联系家长,但也没有将情况报告给校长。下午放学后,刘浩家属发现孩子不见了,于是校长立即陪同家长开始寻找,一直找到晚上8时也没有找到。学校随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并向当地乡政府报告。当地乡政府领导、派出所、治安联防队和学校老师全体出动,分头寻找,一部分挨家挨户询问,一部分沿河道寻找,一直找到22日凌晨3时,依然没有找到刘浩。
22日下午两点多钟,当地一位农民在离学校两公里的河道里发现一具少年尸体,经确认为刘浩。发现刘浩尸体后,当地派出所、乡政府立即安排人手保护现场,安抚家长,并向县教育局汇报情况。24日下午,由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应急办、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南林乡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工作小组主动与溺亡学生家长及亲属就学生溺亡事故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待事故调查情况核实清楚后,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记者易建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