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临近高校寝室发生火灾,日前,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向全校学生下发了《杏林学院学生安全责任书》,并要求全体学生必须签字。11月20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了解到,正是这一纸安全责任书,却被学生们看成是学校推卸责任,因为在只有正反两面的安全责任书上,出现频次最多的就是“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字样。
邻校寝室着火 学校下发责任书
学生小李告诉记者,11月18日,紧邻该学校的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的寝室发生火灾,或许是为了提醒学生们注意,11月19日,学校给每一个学生发了一张“安全责任书”,让大家必须签字,班里每个同学都签了,就连没在学校的也被强行代签了。
小李告诉记者,读了这份责任书后,他觉得很不舒服,因为责任书里出现最多的就是“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字样,让他感觉学生无论出了什么事儿,学校都不用承担责任似的,这明摆着是在推卸责任。
出现七次“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记者看到,这份安全责任书只有正反两面,共涉及十二条规定,其中第一条规定的开头就是“学校不承担对学生的监护义务”,而正如小李所说的,在这份责任书里,出现频次最多的就是“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字样,仅在第一页就出现了七次。
记者还注意到,班级、寝室也要签责任书,班长是本班安全防火负责人,寝室长是本寝室安全防火责任人,而对于不落实或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导致火险火灾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的百度贴吧,有关签订安全责任书一事引发热议,网友“洋洋loveYY”留言,刚签完责任书,好像签了卖身契。
校方回应 绝不会推卸责任
这份安全责任书是否经得住法律的推敲?当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处相关人士表示,前几天,该校附近的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发生火灾,签订这份协议主要目的是想震慑一下学生,让他们注意各自的人身安全,杜绝违规使用电器,如果学生真的出事了,学校该管还是会管的,绝不会推卸责任。
安全责任书部分内容
学生私自离校外出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未离校者,在校内发生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等。住校生非大休、节假日等特殊时间严禁外出,学生不得组织和参与“同学会”一类的学生团体,更不得结拜“把兄弟”之类的组织。(记者 白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