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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学生跳楼自杀身亡 40多名亲友围堵学校大门

孩子不幸身亡,家人万分悲痛,这本可以理解。然而,煽动众人围堵单位大门,扰乱公共秩序,即便是一时冲动,也是触犯法律之举。近日,明光市公安局组织多个警种60多名警力,成功处置发生在当地某中学大门口的扰乱单位秩序案,依法对带头闹事的违法人员顾某、褚某治安拘留。

10月27日凌晨,明光市某中学高一(14)班学生小明(化名),突然跳楼自杀身亡,引起当地多方关注。10月29日上午,死者小明的亲属选出5名代表,到该市信访局商谈善后相关事宜。突然,小明的叔叔顾某来到谈判会场,煽动其他亲属40余人停止谈判,全部到明光某中学门口闹事。

之后,顾某和死者姨父褚某等人带头,在明光某中学门口悬挂横幅,并播放哀乐,围堵大门,时间长达两个多小时。此举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得知此事,明光市公安局马骏书记和倪玉新副局长现场指挥,调动治安大队、特(巡)警大队、交管大队、靳郢路派出所、西环路派出所、城郊派出所60多名民警,紧急参与处置,当场强制带离违法人员顾某、褚某等15人。

治安大队和靳郢路派出所联合成立专案组,查清顾某和褚某等人扰乱单位秩序。为了教育其他人员,治安大队对其他13人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对顾某和褚某分别执行治安拘留7日处罚。据悉,公安部门成功处置这起发生在中学大门口的扰乱单位秩序的群体性纠纷,维护了校园的安全稳定,挽回了由此而造成的社会影响。(滁州在线· 皖东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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